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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永红--会员信息
姓名 邱永红 性别 先生 出生年月
单位、学校 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 职称 职务
学历、学位 博士研究生、法学博士 学会职务 理事 电话
手机 传真 Email qiuyonghong@163.com
通讯地址 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邮编: 518010
详细介绍
个人简介

邱永红,男,法学博士、高级经济师、律师;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;现就职于深圳证券交易所,任法律部副总监;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、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、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、并购重组小组成员、创业板筹备小组成员、股权分置改革小组成员、衍生品工作小组成员等职务;籍贯为湖南省涟源市。 1、具有较为扎实的公司法、证券法理论功底,对证券监管、公司改制上市、并购重组、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有较为深入和系统的研究,已在《中国法学》、《人民日报(理论版)》、《民商法论丛》、《国际经济法学刊》、《证券市场导报》、《21st Century Law Review》、《月旦民商法杂志》(台湾)等海内外权威和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计110多万字,其中有10多篇被《新华文摘》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;出版专(合)著三本;主持或参与完成了*********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十余项。 2、具有较为丰富和全面的证券市场法律工作经历,曾先后就职于中介机构(民生律师事务所)、上市公司(中兴通讯)、证券公司(南方证券)和监管机构(深交所)。在深交所工作期间,主要负责上市公司监管和证券创新法律工作,全程参与了中国股权分置改革和创业板的筹备;全程参与了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监管条例》、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》、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》等重要证券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则的起草或修改;全面参加了对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审核;全面参加了权证、ETFs、LOFs等创新产品的法律可行性论证、方案设计和规则制订等工作。 3、曾多次应香港证券业协会之邀,赴港为高盛、摩根士丹利、瑞银、瑞信、花旗、汇丰、美林、德意志银行、摩根大通等国际大公司的证券业内资深人士和香港证监会、香港交易所的监管人员讲授内地公司、证券法律制度;曾多次为司法部、中国证券业协会、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单位主办的高级律师培训班、上市公司董事培训班、独立董事培训班、财务总监培训班、董事会秘书培训班、证券公司高管培训班、并购重组培训班授课。 4、 曾应邀赴澳大利亚、新西兰、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证监会、证券交易所就证券法律和证券监管问题进行考察和交流。 5、曾荣获全国证券系统“五一”劳动奖章、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2008年度优秀论文二等奖、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2007年度优秀论文奖三等奖、深圳市2005年度金融创新奖一等奖、深圳证券交易所第三届、第四届“创新论坛”论文一等奖、深圳证券交易所2003年度、2005年度十佳员工、厦门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一等奖、厦门大学光华奖、厦门大学进雄奖等多项奖励。

主要学术观点及研究理念

1 “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,而不在于逻辑”。 2、“文以载道”,追求理论与实践的完美结合,反对无病呻吟和故弄玄虚。 3、大胆借鉴境外法律制度,小心加以本土化改造。

承担课题项目
主要著作
主要论文

在《中国法学》、《人民日报(理论版)》、《民商法论丛》、《国际经济法学刊》、《经济法论丛》、《21st Century Law Review》、《月旦民商法杂志》(台湾)等海内外权威和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法学论文100余篇计110多万字,其中有10多篇被《新华文摘》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。 部分文章详见北大法律信息网本人主页,网址为: http://article1.chinalawinfo.com/article/user/homepage.asp?UserId=54276

主要社会兼职

兼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、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、厦门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兼职研究员、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、纪律处分委员会委员、并购重组小组成员、创业板筹备小组成员、股权分置改革小组成员、衍生品工作小组成员等职务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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